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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17
1、城市绿化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建有绿化示范点。
2、绿化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机构健全,配备有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人员和专项经费,能有效地组织领导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和整个城市绿化工作的开展。
3、制定了科学的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实施有保障,能按期完成年度绿化任务。
4、绿化宣传工作有计划、措施得力,工作扎实。随机抽样调查公民对绿化重要性的知晓率达85%以上,对本市创建"河南省绿化模范城市"的群众支持率达80%以上。
5、制定了推动当地义务植树工作的管理办法,建立了义务植树登记卡和考核制度。以街道和乡镇为单位,建卡率达90%以上。义务植树形式多样,属地化管理措施落实,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0%以上。
6、城市绿化体现以人为本,做到布局合理。实行乔、灌、草、花等植物合理配置,常绿树种和落叶树种相结合,景观效果好。市民出门平均500米以内具有一定规模的休闲绿地、公园或广场。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达到33%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5平方米以上;城市郊区森林覆盖率,山区达到50%以上,丘陵达到30%以上,平原达到20%以上;乡镇所在地、小集镇和村屯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30%和25%。
7、城市的街道、居住区、机关庭院、厂区、校园、医院、部队营区等单位绿地率达到30%以上。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设有防护林带,绿地率不低于35%。城市主干道绿地率达25%以上,次干道绿地率达15%以上。市区水体及铁路、公路沿线绿化良好。城郊结合部建有环城绿化带或绿化片林。
8、重视绿化成果的保护和管理,养护措施、资金和人员落实到位。近3年无严重滥砍乱伐林木、侵占破坏林地和绿地现象发生。无重大林木等病虫害和森林火灾,无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9、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对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建立了档案和标志,划定了保护范围,实施了有效的养护管理措施。近3年内没有采挖、移植、买卖古树名木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