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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17
1、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造林绿化工作,实行了领导干部任期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
2、制定了科学的生态乡(镇)建设规划,并能按规划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3、所辖范围内宜林荒山荒地基本实现绿化。
4、所辖范围内的铁路、公路(包括各等级公路)两旁,河渠两岸,湖库周围及一切适宜绿化的地方已全部按标准造林绿化。
5、重视造林绿化成果的保护管理,连续3年无乱砍滥伐,无随意侵占、破坏林地绿地现象,无重大森林病虫害和森林火灾。
6、重视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乡镇建有重点古树名木的管理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
7、全民义务植树扎实开展,做到规范化、基地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乡镇建有义务植树登记卡,农村建有义务植树登记册,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0%以上;群众爱林、造林、护林意识强。
8、林种、树种结构合理,造林、管护、开发利用相结合,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近年来农民人均收入大幅度提高,造林绿化对本地农村生产和农村经济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9、乡(镇)建成区环境清洁优美,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80%以上的村庄林木覆盖率达到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