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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1-20
为进一步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建立并完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们起草了《关于宝丰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现向社会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如对《关于宝丰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草稿)有意见或建议,请在2016年11月3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向我单位提出: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至:bet365体育在线15办公室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发送至:baofenglinyeju@126.com
附件:《关于宝丰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016年11月20日
附件:
关于宝丰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建立并完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执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重要意义
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是《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赋予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对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林站)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执行工作,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县林地保有量保持13530.37公顷,森林保有量年净增484.35公顷,森林覆盖率年净增0.665%,森林蓄积量年净增52311立方米的目标。
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凡采伐胸径5厘米以上的林木,必须纳入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并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同时,改革和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简化林木采伐审批环节,推行森林采伐蓄积单项控制和伐区简易设计,由森林经营者对伐前、伐中和伐后自主管理。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源头管理,从源头上堵住滥伐、盗伐林木行为的发生。
(二)加强木材经营运输管理。凡从事木材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木材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木材。强化木材运输监督管理,加强木材检查站建设,实行凭证运输木材制度。
(三)加强林地林权保护管理。科学编制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凡经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确需占用林地的,用地单位必须向县林业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由林业部门按照规定权限依法进行审核审批。同时,用地单位必须向林业部门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严格执行林木林地流转程序,做好林权纠纷调处和林权档案管理工作。
(四)加强林业"三防"工作。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行政和技术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降低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推进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工作科学化、立体化、常态化。
(五)加快发展后续林业产业。以林业重点工程项目为支撑,大力建设林业基地,增加森林资源总量,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积极发展以核桃、花椒为主的经济林。全力加快中幼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步伐,全面提升森林经营水平。按照"谁采伐谁更新"原则,及时完成采伐迹地更新造林任务。造成造林质量问题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摆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县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主要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林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规划、管理、指导、协调等工作。各乡镇(林站)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确定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目标考核。坚持并完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森林覆盖率、森林保有量、采伐限额执行、林地保护管理等作为乡镇(林站)的年度考核内容,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和行政负责制,并严格考核评比,确保责任到位。县林业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的年度自查报告工作。严格执行《宝丰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问责。
(三)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条幅、会议等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通过交流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及时报道各地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成效和经验。
(四)坚持依法治林。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全民的林业法律知识和生态保护意识。组织开展各种林业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加大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曝光力度,达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队伍自身建设,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水平,树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队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