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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2-27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步伐,打造秀美山川,生态宝丰,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宝丰目标,按照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的要求,根据《宝丰县林业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结合全县林业生态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以林权改革为保证,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大生态宝丰工作力度。突出抓好山区生态体系、生态廊道、用材林及特色经济林、新型社区绿化、园林绿化苗木花卉及农田防护林等重点林业建设工程,全面提升全县整体绿化水平,努力将我县建设成为人居环境优美、生态系统稳定、林业产业发达的森林城市。
二、目标任务
2013年全县计划安排林业生态建设总规模20200亩,其中新造林和补植补造14700亩,森林抚育和改造5500亩。计划安排四旁植树120万棵,全面完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任务。
三、重点工程
根据总体目标,重点抓好以下8项工程:
(一)山区生态体系提升工程。总规划面积6300亩,重点安排在大营镇、前营乡、商酒务镇、张八桥镇、闹店镇、周庄镇和李庄乡等乡(镇)境内。
(二)农田防护林体系提升工程。总规划面积200亩,重点安排在闹店镇、商酒务镇、张八桥镇、前营乡、肖旗乡的平原农田区,以提高林业对平原农业的防灾减灾能力。
(三)生态廊道网络提升工程。总规划面积1200亩,主要是对宁洛高速、郑尧高速等公路沿线进行绿化提挡升级,初步形成以高速公路为重点的生态廊道。其中,闹店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郑尧高速闹店段两侧绿化提档升级240亩;周庄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宁洛高速、郑尧高速周庄段两侧绿化360亩;杨庄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郑尧高速杨庄段两侧绿化提档升级80亩;肖旗乡政府组织宁洛高速肖旗段两侧绿化提档升级240亩;赵庄乡政府组织实施宁洛高速赵庄段两侧绿化提档升级50亩;商酒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宁洛高速商酒务段两侧绿化提档升级230亩。
(四)新型社区绿化工程。总规划面积900亩,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搞好新型社区及村镇绿化,重点在新型社区、乡村道路、村镇周围、村内道路两侧及农村居民房前屋后进行绿化美化。
(五)用材林及特色经济林提升工程。总规划面积2300亩,主要安排在浅山丘陵地区和汝河沿岸,以种植薄壳核桃、柿、石榴、杏、桃等名优特小杂果为主,引导林农规模栽植并力求与往年发展的经济林连成一片,形成区域特色明显的名优经济林观光采摘园区。
(六)园林绿化苗木花卉产业提升工程。总规划面积2600亩,利用城郊区位优势,发展林木种苗和花卉产业,逐步培育一批有地方特色、有区域优势、有技术支撑的花卉产业基地。重点安排在张八桥、肖旗等乡(镇)。
(七)补植补造工程。总规划面积1200亩,主要是针对去年造林成活率低于85%的地块进行补植补造,主要安排在闹店镇、杨庄镇、周庄镇、肖旗乡、商酒务镇、赵庄乡等乡(镇)的百里绿色长廊绿化。
(八)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总规划面积5500亩,其中退耕后续抚育和低效林改造安排5000亩,其他抚育和改造安排500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政府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奖励机制,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把生态建设工作纳入对乡(镇)的责任目标考核,作为乡镇经济发展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活动,召开动员大会,全县动员,全民参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利用公益广告、新闻媒体、信息平台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植树造林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的重大意义。提倡"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良好风尚,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全县上下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积极性、主动性,真正形成领导干部带头示范、有关部门全力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响应、广大群众踊跃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投入,多元融资。为确保完成全县林业生态建设任务,县政府设立林业基金,对2013年植树造林进行补助。一是对新栽植的面积在100亩以上的大面积造林,由乡镇政府向县政府提出项目申请,由林业局组织技术人员对申请的造林地块进行检查,对符合要求的造林地块每亩补助200元。二是对2012年补助到期的通道绿化,2013年经验收合格的,每亩补助300元。三是对新建合格的林业生态村和新型社区每村奖补5万元。四是对新建合格的农田林网建设进行补助,每亩补助200元。造林结束后,由县政府牵头组织财政局、林业局、各乡镇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对通道绿化、百里绿色长廊、农田林网、2013年大面积造林、2013新建生态村和新型社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验收组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由林业基金管理办公室依据验收组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将补助资金拨入乡镇政府财政账户,由乡镇政府按照验收的底册进行兑现。同时,要积极探索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林业建设的政策和机制,建立健全适合各种所有制林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营造各种所有制,各类投资立体公平竞争的林业发展环境。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承包、租赁、兼并收购、出售等经营方式,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积极争取信贷支持,切实落实林业建设的信贷扶持政策,尽快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机制,确保林业生态工程项目如期完成。
(四)狠抓质量,强化检疫。坚持使用本地优质苗木,凡用于我县造林绿化(包括景观林、防护林、经济林、用材林及其他各类工程绿化)的苗木都必须经过检疫检验,持有 "两证一签"(苗木检验证书、植物检疫证书和林木种苗标签)。积极实施股份制、合作制、大户承包、租赁等多种造林形式,采用挖掘机整地和专业队造林的方法,提高造林质量。
(五)加强管护,确保成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林木管护的重要性,要把林木管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按照"谁种植、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加强林木管护,完善管护措施,落实管护制度,切实巩固造林绿化成果。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爱林护绿的自觉性。要建立健全管护制度,明确管护责任,全面推行新造林管护责任追究制。要健全管护组织,配备专职护林员,将管护的责、权、利紧密结合,把管护工作落实到人头、山头、地头,做到管护措施到位、管护人员到位、管护经费到位、管护责任到位。要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林政、森林公安和乡村护林巡逻队要严格监管,严厉打击破坏林木、毁坏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巩固造林绿化成果。
(六)强化督导,严格奖惩。造林季节,由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查室分别牵头组织林业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对打坑整地、苗木标准、造林质量、成活率、管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整改;县电台、电视台、宝丰快报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冬季造林整地和春季造林绿化的宣传力度,并进行跟踪报道。各乡(镇)每5天向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每周向县四大班子领导报告一次工作情况。造林结束后,县委、县政府将成立检查组对各乡(镇)的造林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列入年终责任目标考核。对任务完成好的乡(镇)进行通报表扬,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宝丰县2013年林业生态建设造林绿化任务表
201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