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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2-25
宝办[2015]9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及驻宝各单位、各重点企业:
全民义务植树是法律规定每位公民每年应尽的义务。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是造福子孙后代的德政工程;是打造绿色宝丰、生态宝丰、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城市品位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2015年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安排,结合我县林业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开展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做如下通知:
根据平顶山市绿化委员会下达的2015年度义务植树任务的通知,结合我县全民义务植树工作,今年全民义务植树点安排在闹店镇香山寺景区附近山坡,规划营造生态混交林300亩。该工程是对我市创森成果的巩固,同时,对改善该地区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义务植树任务顺利完成,县直各单位和重点企业每人需义务植树5棵,凡有植树任务的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县里的有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迅速行动,保证在3月底之前完成义务植树任务。各乡镇、各行政村都要有自己的义务植树绿化点,通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开展,提高广大群众造林护绿的积极性,确保全县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
今年,义务植树继续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严把造林质量关,及时将各单位、企业的植树任务完成情况通过绿化简报呈送县主要领导,在新闻媒体上对任务完成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给予曝光批评,限期整改,希望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尽快明确责任,制定措施,落实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全民义务植树任务。
附件:县直单位、企业义务植树任务分配表
2015年2月25日